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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集体建设用地租赁最长二十年。租赁期限超二十年则多余部分无效。租赁期满可续签租赁协议,但续签后的年限不能再超二十年。另外,国有土地租赁的最长租期规定如下:1、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2、草地的承包期在三十年至五十年之间。3、林地的承包期在三十年至七十年不等,其中特林木林地经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