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在租赁期结束的后,如有意愿继续承租该物业者,可以与业主进行积极沟通并商定签署新的租赁协议以延续租赁关系;若无意再续租者,原租赁合约在期满的刻即告终止,其法律效应亦将随的消失无踪;倘若租赁合约期满后,租户仍继续居住于此,而业主亦未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同时双方均未能达成新的租赁协议,那么原租赁合约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但租赁期限将被视为不定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如被告户口不在宝安,须提交被告在宝安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该证明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
4.其他证据。
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一, 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 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 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 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 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004~2024年,27W+ 专业律师在华律网
解决了 5,000W+ 个问题
今日咨询:2,677 条,律师解答:11,46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