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老师没收手机不还的,当事人可以先与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找学校的管理人员处理。手机属于私人财产,学生在课堂之中暂时上交手机和考试时暂时上交手机的,老师可以短暂扣留保管但是结束后就应当予以返还,否则就是违法行为,甚至会涉嫌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七条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