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主动投案自首者,均可获得从轻或减轻法律惩处的待遇。依据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行为后能够主动向公安机关、检方等有关部门投案自首,并如实地交代自身所犯下的所有罪行,此种情况构成自首。对于此类自首忏悔的犯罪人员,刑法给予其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定权利。若其所犯罪行相对较轻者,甚至有可能获得免于刑事处罚的宽大处理。此外,对于那些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正在服刑的罪犯而言,如果他们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自身其他罪行,同样也应视为自首行为,享受相应的法律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