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返还申请程序问题解决方案:依照以下严谨的步骤,您可以申请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首先,需向县住建局的质量监督部门提交申请;其次,经过物管办公室审核并盖公章之后,才能将其退回到质量监督部门处;最后,在公告期间内没有任何问题出现的话,则需要由物业部门进行确认,并且物管科签署完报告,交由综合科进行复核,确定无误后再盖上公章,将保证金退回到质量监督部门。然而如果出现了问题,那么需要由建设单位来进行维修,同时必须保证维修达到合格水平,且须得到业主的签字认可和物业的盖章确认,然后按照规定程序报送物管科进行处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修订后的第九条内容明确指出,如果是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缺陷现象,他们必须承担维修保养以及鉴定和修复费用。若承包人既不愿意承担维修任务也不愿支付相应费用,则发包方有权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从质量保证金或者银行担保函中扣除相应款项,而所产生的费用超过保证金金额时,发包方还可以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方式向承包人进行索赔。当承包人完成维修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后,并不因此便能够解除他们对此工程带来损失的赔偿责任。至于由他人原因引发的缺陷现象,发包方有责任安排人员进行维修,承包人无需承担维修费用,并且发包方也不应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修订后的第十条内容明确指出,在缺陷责任期内,倘若承包人忠实地履行了合同中约定的职责义务,届满日期后,他们可以向发包方面请求返还质量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