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如何正确理解并运用不安抗辩权中的义务履行关于不安抗辩权应当承担的义务问题,这涉及到了该项权利的行使是否能够保证合同按期履行,同时它还关乎着后履行方的权益保护问题。因此,为了防止有些当事人不当使用不安抗辩权,进而逃避合同债务的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同样对权利人如何正确行使不安抗辩权做出了附加要求,这些义务具体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举证义务。就是指在权利主张者行使停止履行权之前,他们必须提供充分确凿的证据来证明对方存在不履行或者是难以履行的情况。如果没有这样的证据,那么他们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其次,通知义务。这意味着当权利主张者决定行使停止履行权时,他们应该及时地将这个决定告知给对方,以便让对方有足够的时间来采取措施避免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并且可以为自己的履行提供必要的担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