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对于因单项违法行为被处以12分扣除的机动车驾驶员,他们有义务在收到罚款通知后的十五个自然日内,前往机动车驾驶证颁发所在地或违法行为发生地点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下属的交通管理部门,参与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知识的学习活动。经过此次严苛而系统化的学习之后,这些驾驶员需参加科目一的考试。如果他们顺利通过了考试,其之前的违规行为所涉及积分将被予以清零并归还其机动车驾驶证;但若考试成绩不达标,则须继续参与学习和考试的过程。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对机动车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之外,还要实施积分类似记分制度。对于那些累积记分达到了相关规定红线的机动车驾驶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对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再令其参加考试。只有在考试成绩优秀,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前提下,他们的汽车才能再度上路行驶。此外,只要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在一年之内无任何累积记分之嫌的机动车驾驶员,他们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限可以依法得到适当的延期。为确保这些制度的具体执行,应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