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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供暖不住是否可以不交费用

2024.01.15合同纠纷2506人浏览举报
报告编号:NO.2024011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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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集体供暖不住可以不交费用。供暖系统分户独立的,用暖人可以提前一个月向供热部门申请报停,但是需要继续交付供热管道的维护费。取暖费已经缴交且热力公司已经正式开始供暖的,在没有特殊情况的前提下不能申请退款。
法律依据
《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热价按时交纳供热费用。对无正当理由拒交供热费用的用户,供热企业可以按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第三十一条热力企业(单位)的供热质量必须符合规定的供热质量标准。达不到规定供热质量标准的,热力企业(单位)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的约定对用户进行补偿或赔偿。

诉讼流程图 起诉所需材料 诉讼费用交纳 起诉管辖法院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如被告户口不在宝安,须提交被告在宝安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该证明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  

4.其他证据。  



  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一, 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 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 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 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 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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