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种情况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时间:2026-07-09 17:57:18
分类:劳动纠纷
浏览:7人
专业解读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常见情形,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场景说明如下:
1. 劳动者处于法定医疗期内: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可享受法定医疗期(如实际工作10年以下、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为3个月)。医疗期内,无论劳动者能否正常工作,用人单位均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即便劳动合同到期,也需顺延至医疗期满。
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简称“三期”):除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定例外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合同到期,需延续至三期结束。
3.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或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因工受伤治疗期间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可延长但累计不超24个月)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若工伤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只能保留劳动关系,不得解除。
4.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做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观察期间:如在粉尘车间工作的职工离职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怀疑患上职业病正在诊断、观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 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如职工在某单位连续工作20年,现年57岁(男职工法定退休60岁),距退休不足3年,用人单位除法定例外情形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需注意:上述情形均排除劳动者存在严重违纪、严重失职、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定过错情形,若有此类过错,用人单位仍可依法解除。

劳动纠纷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