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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保证金不履行合同如何?

时间:2026-06-15 17:34:16 分类:合同纠纷 浏览:33人
专业解读
当合同一方收取保证金后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守约方可按以下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 明确保证金的法律属性 若合同中明确约定该保证金为“定金”,依据《民法典》规定,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需向守约方双倍返还定金;若仅约定为“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违约方除需返还保证金本金外,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实际损失)。 2. 收集并固定关键证据 需保留书面合同(含保证金条款)、保证金转账记录、对方不履行合同的聊天记录/邮件、向对方发送的书面函件及签收记录等,这些证据是后续维权的核心依据,避免因证据缺失影响权益主张。 3. 协商不成则启动法律程序 先通过书面函件要求对方履行合同或返还保证金并赔偿损失;若协商无果,可依据合同约定(若约定仲裁则申请仲裁,未约定则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胜诉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查封账户、扣押财产等方式实现权益。 需注意,维权需在诉讼时效内(通常为3年,从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算),避免因超过时效丧失胜诉权。同时,需核对合同对保证金返还条件、违约责任的具体约定,确保符合维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