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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诉讼请求怎么写

时间:2026-06-12 17:34:18 分类:工程建筑 浏览:23人
专业解读
拖欠工程款的诉讼请求需具体、可量化,且对应事实依据,核心包含三类: 1. 工程款本金:需明确“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人民币XX元”,XX元需有具体依据(如双方确认的结算单、合同约定的单价+工程量;若未结算可暂计“XX元,最终以司法鉴定结论为准”)。 2. 利息/违约金: 利息:无约定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起算时间为“应付工程款之日”(如合同约定的竣工后X日、结算后X日,或工程实际交付之日),例:“判令被告支付利息(以欠付本金为基数,按2024年X月LPR,自2023年X月X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违约金:若合同有明确约定(如日万分之五),需注明“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元(按合同第X条约定,以欠付本金为基数,自2023年X月X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3. 费用承担:明确“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若申请财产保全)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此为法定请求,无需额外依据)。 此外,若原告为建设工程承包人,需补充“判令原告就案涉工程折价或拍卖所得价款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需注意该权利行使期限为“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工程款之日起18个月内”,逾期则丧失)。 需注意:所有诉讼请求需对应证据支撑(如施工合同、结算单、验收单、付款凭证等),避免无依据的请求被法院驳回;金额需准确,模糊表述(如“大概XX元”)会影响法院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