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什么时候申请
时间:2026-04-20 10:19:21
分类: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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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读
1. 行政复议的一般申请期限为60日,起算时间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比如收到行政机关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许可不予批准通知等书面文件的当日;若行政机关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如当场罚款、扣押物品),则从当场知晓该行为的当日开始计算。
2. 若遇到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无法抗拒的客观情况),导致无法在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期限会中止——即暂时停止计算,待不可抗力消失之日起,再继续计算剩余的复议申请期限。
3. 需注意,若超过60日未申请复议,且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复议机关通常不会受理申请;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更短的期限(但我国多数行政领域以60日为常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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