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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出资未到期能否追加为被执行人

时间:2026-02-28 16:56:14 分类:公司法 浏览:21人
专业解读
认缴出资未到期能不能追加为被执行人?来给大家讲讲~ 一般情况下,在认缴期限届满前,股东享有期限利益,通常不能追加其为被执行人。但要是公司作为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且存在以下几种情形,那就有可能追加啦👇 🌟公司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缴纳出资的期限已经届满,公司没有对该股东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出资义务,债权人可以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 🌟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相关规定,公司的发起人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申请追加发起人为被执行人。 🌟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也能申请追加相关人员为被执行人。 所以,认缴出资未到期并非绝对不能追加为被执行人,得看具体情况哦大家要是遇到类似问题,一定要仔细研究,维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