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签订集体合同送什么部门审查
时间:2024-11-21 09:56:17
分类: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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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读
💬【重新签订集体合同送什么部门审查】🔍🔍
✍今天我来跟大家讲讲💬【重新签集体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大家一起来看吧🧐!
👀首先,《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新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这意味着,如果你要和用人单位重新签订集体劳动合同,一定不能忘了把合同送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哦😏!
🌟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这就是说,只要劳动行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不同意见,集体合同就会生效,不需要等很久哦😁!
👉不过如果集体合同生效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现合同中还有不完善的地方,又或者是发现了违法违规的内容,就应该及时改正,确保集体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这就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那么劳动者可以推举代表与用人单位进行谈判,签订集体合同🎖️!
📢总的来说,重新签订集体劳动合同需要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这一过程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集体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