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优选图文 > 劳动纠纷 > 正文

加班工资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吗

时间:2024-11-21 09:56:17 分类:劳动纠纷 浏览:1人
专业解读
💬【加班工资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吗】🔍🔍 🙋‍♀️家人们,我发现了一个重要的劳动法知识点!加班工资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哦!你们知道为什么吗? 🤔让我来给大家解释一下吧!加班工资是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而支付的报酬。而最低工资呢,则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也就是说,加班工资是额外的报酬,而最低工资是正常劳动的最低保障。这两者的性质是不同的,所以加班工资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哦! 🙌大家一定要记得这个知识点哦!如果用人单位把加班工资也算在最低工资里面,那就是违法的!我们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