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但尚未生效的合同,违约方是否有权解除
时间:2024-09-15 20:54:51
分类: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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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读
🙌【成立但尚未生效的合同,违约方是否有权解除】📢
律师在此解答,关于尚未生效的合同而言,并无一方构成违约行为。🙋
而针对已经正式生效的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不得随意解约。🙋
👐然而,若双方能够就此达成共识,则该合同仍然具备解除的可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文规定,合同双方可经过友好协商后决定解除合同。🙋
此外,当事人亦可自行约定合同一方在何种情况下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一旦所选定的合同解除条件触发,即意味着除合同外,解除权人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
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款,📑其中详细列举了以下五种情形,当事人均可据此解除合同:
🔍(一)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二)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已明确表示或通过自身行为展示其将不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且在收到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从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