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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转刑拘需满足哪些条件?

时间:2024-09-15 20:50:01 分类:刑事辩护 浏览:2人
专业解读
🙌【监视居住转刑拘需满足哪些条件?】📢 监视居住转为看守所刑拘乃刑事诉讼过程中强制措施的变更,可能因嫌犯违规或案情需要而拘留。🙋‍ 依据《刑事诉讼法》,被监视居住者需遵守如下规定: 😊(1)未经许可不得离开监视居住场所;📝 😃(2)未经许可不得接触他人或通信;📝 😃(3)接到传唤要及时到案;📝 😁(4)不得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销毁、伪造证据或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上缴执行机关保管。🙋‍ 若违反上述规定且情节严重,可逮捕;📝 如需逮捕,可先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