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转刑拘需满足哪些条件?
时间:2024-09-15 20:50:01
分类:刑事辩护
浏览:2人
专业解读
🙌【监视居住转刑拘需满足哪些条件?】📢
监视居住转为看守所刑拘乃刑事诉讼过程中强制措施的变更,可能因嫌犯违规或案情需要而拘留。🙋
依据《刑事诉讼法》,被监视居住者需遵守如下规定:
😊(1)未经许可不得离开监视居住场所;📝
😃(2)未经许可不得接触他人或通信;📝
😃(3)接到传唤要及时到案;📝
😁(4)不得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销毁、伪造证据或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上缴执行机关保管。🙋
若违反上述规定且情节严重,可逮捕;📝
如需逮捕,可先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