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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能否同时适用

时间:2024-09-15 20:50:01 分类:合同纠纷 浏览:1人
专业解读
🙌【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能否同时适用】📢 损害赔偿,又称为违约赔偿,旨在弥补对方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该责任可与支付违约金并行行使,均为合同责任的重要手段。🙋‍ 前者属补偿性质,后者兼具补偿及惩罚效能。🙋‍ 因此,损害赔偿需与实际侵害程度挂钩,理论上讲,违约金数额可不与实际受损情形相关联。🙋‍ 即便无任何实质性伤害,仍应对付违约金。🙋‍ 若补偿性违约金无法完全填补受害者损失,债务人仍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补充违约金之不足,即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可同时适用。🙋‍ 👐然而,在两种责任并存时,责任上限应以受害者实际损失为准,即受害者不能获得超出实际损失的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