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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时间:2024-09-15 20:49:07 分类:债权债务 浏览:1人
专业解读
🙌【个人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债务人多笔债务同样品种且难以全额清偿时,若无特殊约定,应依以下方式进行还款: 📚📚📚首先偿还已到期限的债务;📝 若所有债务均已到期,则应先偿还无担保或担保最低的部分;📝 同等条件下,则优先考虑债务人承担压力较大的债务;📝 如各债务负担相当,则按到期先后顺序处理;📝 若到期时间相同,再根据债务比率偿还。🙋‍ 此外,除了清偿本金外,还需支付利息与相关维权费用。🙋‍ 若这部分款项不足以全额还款,也应依照下列顺序进行还款: 😊(1)诉讼成本与维权费用;📝 😃(2)逾期利息;📝 😃(3)主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