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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

时间:2024-09-15 20:49:07 分类:合同纠纷 浏览:1人
专业解读
🙌【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商定,无需设定确切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类型。🙋‍ 如果双方就此达成了共识,😱那么签订这种形式的劳动合同便是合法的。🙋‍ 此外,也存在如下特定情况,若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签、建立新的劳动合同,除了劳动者明确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外,都应该被视为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当前雇主处已经满足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条件;📝 😃(2)当雇主首次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并重新制定劳动合同时,如果劳动者在该雇主处已经满足连续工作满十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差十年的条件;📝 😃(3)如果劳动者已经连续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在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第一款、✨第二款所规定的任何情况下,他们希望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话。🙋‍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