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优选图文 > 婚姻家庭 > 正文

无劳动能力一方是否仍需承担扶养费承担

时间:2024-09-15 20:49:07 分类:婚姻家庭 浏览:2人
专业解读
🙌【无劳动能力一方是否仍需承担扶养费承担】📢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若📑其中一方因丧失劳动力而无法直接抚养子女,则必须按照相关法规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用。🙋‍ 这笔款项,正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以及受教育权益,由具有抚养责任的父母或者其他人负责承担。🙋‍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倘若父母中任何一方失去了经济来源或者失踪不见踪影,😱那么可以使用他们所拥有的财产来抵扣相应的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一条,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一条,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