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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担保期限的规定有哪些

时间:2024-09-15 20:47:47 分类:债权债务 浏览:1人
专业解读
🙌【欠款担保期限的规定有哪些】📢 在确保担保事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方面,担保期限的设定是非常关键的。🙋‍ 在这种情况下,担保责任的有效期间应以各方签署的书面协议为准,若无明确规定,则依据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并实行六个月的原则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