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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违约金设定上限的法律规定

时间:2024-09-15 20:47:47 分类:合同纠纷 浏览:2人
专业解读
🙌【关于合同违约金设定上限的法律规定】📢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中,关于违约金的最高上限并未有明文规定。🙋‍ 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皆可自由协商确定当📑其中一方违约后,应按何种状况交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违约金;📝 同样地,他们亦可约定如何通过估算违约所带来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补偿金额。🙋‍ 👐然而,若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超出了实际损失的范围,😱那么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进行适度的调整和削减。🙋‍ 具体到商品房买卖合同这一类案件,如果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提出减少要求,则应当将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作为衡量标准,从而进行相应的调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