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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特性比较

时间:2024-09-15 20:44:49 分类:行政诉讼 浏览:1人
专业解读
🙌【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特性比较】📢 两者之间存在着以下几点明显区别: 📚📚📚首先,在定义层面上有所不同。🙋‍ 📌📌📌其次,实施行政行为的主体构成也不尽相同,具体行政行为通常由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受托主持的组织来执行。🙋‍ 而抽象行政行为则仅限于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以及地方各级立法机构进行实施。🙋‍ 🌈🌈🌈最后,从法律特性角度来看,二者亦有显著差异。🙋‍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