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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范围

时间:2024-09-15 20:43:35 分类:行政诉讼 浏览:2人
专业解读
🙌【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范围】📢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形下,人民法院将会予以受理和审理: 📚📚📚首先是关于在执行劳动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纠纷;📝 📌📌📌其次是虽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当事人已然形成实际劳动关系而引发的纠纷;📝 再者,即围绕着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的问题,以及是否应该支付相应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费用所产生的纠纷;📝 🌈🌈🌈最后,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一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以及应否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发生的纠纷;📝 📄(五)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 💼(七)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纠纷;📝 📑(八)劳动者依据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发生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