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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相邻关系的权利主体?

时间:2024-09-15 20:39:45 分类:综合 浏览:1人
专业解读
🙌【何谓相邻关系的权利主体?】📢 问题回答: 相邻权之拥有者通常为二个或两上以上紧邻不动产物产的所有者或使用者。🙋‍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此类相邻权拥有者在行使其对于不动产物产的各项权益过程中,彼此之间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或者接受必要的限制。🙋‍ 法律所提倡的,正是在尊重私人产权的基础上,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公平利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