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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债务催讨中欠条利息计算的问题规定

时间:2024-09-15 20:39:45 分类:债权债务 浏览:2人
专业解读
🙌【关于债务催讨中欠条利息计算的问题规定】📢 关于欠条的利息部分,应依据双方当时的商定结果来进行处理;📝 若在欠款之初并未约定利息事项,😱那么针对自然人之间的将被视作无息债务。🙋‍ 👐然而,对于非自然人间的债务履行双方,若是在支付利息这方面的规定含糊不清,双方又无法就此达成补充协议,则需根据当地的交易习惯以及当事人的交易方式、市场利率等多重因素来共同确定利息金额。🙋‍ 👐然而,若欠款方未能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索要逾期利息,而由此产生的利息部分则需按照银行的同期利率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