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须遵守哪些义务
时间:2024-09-14 11:42:32
分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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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读
🙌【监视居住须遵守哪些义务】💬
被指定监视居住期间,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未经执行机关许可不得与外界接触或通讯;💥
🌈(二)未经允许不得擅离指定住所;💥
👉(三)需向执行机关上缴护照等出入境及身份证明文件;💥
👏(四)严禁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通口供;💥
📄(五)传唤时准时到达;💥
💡(六)禁止以任何方式妨碍证人作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