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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不足如何依法维权

时间:2024-09-14 11:42:32 分类:综合 浏览:11人
专业解读
🙌【证据不足,如何依法维权】💬 人民法院有权因案情需要自行开展调查收集工作,若未在法院申请证据收集,应劝导自诉人撤诉或判决驳回。🔥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