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收房标准
时间:2024-09-14 11:42:32
分类: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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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读
🙌【商品房收房标准】💁
🎈好消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你了解吗?🎈
❗❗第十六条第六款规定,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意味着只有竣工验收合格,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才能正常交付使用。大家如果有需要,可以详细查看一下这个条例。
对上面提到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我愿称它为“灵魂four问”,下面让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这些条件的必要性吧!
✅完成并通过各项验收是综合评估是否达到交工条件的必要环节。
✅技术档案和管理资料能准确反映项目全貌,不知道大家对这些资料有没有清晰的记忆呢?
✅✅工程保修书是维护大家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虽然工程保修只是一个承诺,但是却可以免去今后不必要的麻烦。如果后续存在争议,合同和保修书都能成为强有力的证据,作为我们的“左膀右臂”!
下面让我们来看一下完整的规定吧: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十六条】💁
第十六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第十六条第二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法律依据
商品房收房标准如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