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优选图文 > 拆迁安置 > 正文

城市农村拆迁有什么补偿

时间:2024-09-14 11:37:19 分类:拆迁安置 浏览:14人
专业解读
【城市农村拆迁有什么补偿】 😱家人们,农村拆迁的补偿标准真的太重要了!今天我要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农村拆迁的具体补偿,一定要认真看哦👀! 👉补偿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按照面积进行补偿的,所得的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各地方的政策,共同决定这部分补偿费用的分配🎁。 👉补偿二: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通常与人口和户口有关,这个费用必须专款专用哦🎁!如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费用给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补偿三:农村村民住宅🏠 对于村民住宅,国家可是会依照先补偿后搬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且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进一步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哦😏! 👉补偿四:地上附着物及青苗🌳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指对被征地农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水井路等附着物的价值支付的补偿数额;青苗补偿是指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 👉补偿五:社会保障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进行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补贴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 家人们,农村拆迁的补偿标准可是关系到我们的切身利益哦,一定要了解清楚了再签字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