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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时订立购房合同可否解除认购书

时间:2024-09-14 11:30:30 分类:房产纠纷 浏览:3人
专业解读
🙌【未按时订立购房合同,可否解除认购书】💬 关于未能按时提示签署购房合同引发的解约问题,取决于多种因素: 🙌1.如购房者发现所购买的全款房产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导致无法交付、交付后经核实仍为不合格、交付后出现严重影响日常生活的质量问题,或者开发商在签订合同后将房屋出售或抵押给他人等情况,购房者均可申请退房。💪 在此种情况下,只要能够证明卖方存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行为,即可要求退房,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然而,如果购房者仅因个人原因后悔购买,则通常难以实现退房。💪 事实上,一旦房屋买卖合同已实际生效,无正当理由退房便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