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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一房二卖房屋归属于何方

时间:2024-09-14 11:25:03 分类:房产纠纷 浏览:5人
专业解读
🙌【二手房一房二卖,房屋归属于何方】💬 🌟(一)在双方合同均未及时登记,并且标的房屋仍未交付之际,由于两份合同均尚未实际执行,应遵从签约时间较早的那一份合同为默认权力源泉。💪 可以理解为,谁先签署了这份合同,谁就有权利先拥有这栋房产;💥 🌈(二)另外,如果在两份未登记的合同中,其中任一方已经完成了标的房屋的移交手续,这便意味着另一份合同已事实上得到履行和落实,同时也满足了出卖方的意愿,这同样是合法的履行方式。💪 在此种情形下,🎓首先接受房屋并完成交接的一方有权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无论其在合同签署时的顺序如何;💥 👉(三)最后,如果在两份合同中,一份已经办理完成了过户登记,而另一份却未进行任何登记,无论房屋是否已经交付给某一方,那么已经完成登记的一方将自动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 因为房屋的过户登记属于物权变更范畴,根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先完成登记的一方在法律上被赋予了更大的权益,未经登记的一方只能寻求对违约方的赔偿。💪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