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优选图文 > 医疗纠纷 > 正文

发包情形下的损害赔偿诉讼主体是谁

时间:2024-09-14 11:22:25 分类:医疗纠纷 浏览:8人
专业解读
📝【 发包情形下的损害赔偿诉讼主体是谁】 📢 我们可以将交通事故比作一场车祸🚗,而发包方、承包方则是这场车祸的参与者👤👤。 车辆所有人就像是这辆车的主人,他们把车发包给别人,就像把车交给了司机一样🤝。虽然车辆所有人不再亲自驾驶,但他们仍然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就像乘客虽然没有开车,但他们仍然是乘客一样😜。 所以,当承包方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所有人不能置身事外😒,他们也需要和承包方一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就像是乘客在车祸中受伤了,车主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一样🤔。 因此,在发包情形下的损害赔偿诉讼主体是发包方、承包方👤👤,车辆所有人作为运行利益的归属者,不能逃脱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