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华律网会员律师刘琬琳,专做婚姻家事6年一定要记住,有五类财产是绝对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不能进行分割:第一、婚前财产,就是结婚登记前获得的财产;第二、人身赔偿,是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钱款;第三、残疾人补助费,是为了照顾残疾人的专项费用;第四、他人明确只赠与一方的财产,就是外人明确说了,这笔钱只给你们夫妻中的一人的;第五、私人物品。是只能被一方使用的生活用品,牙刷,衣服什么的!您记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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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离婚律师刘琬琳
湖北美宜家律师事务所
武汉离婚刘琬琳律师,主任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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