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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案例:1个月解决某房企股东离婚案

2021.06.281704次播放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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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易轶律师,曾1个月解决某房企股东离婚案,为当事人争取财产5000多万;将一审惨败(法院判决女方分文未得)争议金额为2.3个亿的离婚案件,在二审全盘翻案,该案件为全国首例。

案件中2004年5月,苏先生与黄女士在北京领取结婚证,2004年3月,北京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P公司”)增资、扩股,苏先生以专利技术出资64万元成为股东,截止2014年11月,苏先生尚持有345万股,总计获得股份分红及转让股份所得11320.6536万元。

2006年12月,双方性格不合苏先生搬离双方居所,分居至今。苏先生与黄女士诉讼离婚一审法院最终认定苏先生现在持有的LP公司股票、婚前投资LP公司所获得的股东分红以及转让股份所得收益,均系苏先生婚前投资所产生的增值收益,因此该增值收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黄女士无权要求分割。二审黄女士委托我们,最终法院采纳了我们的辩护意见,确定婚后股权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审判决苏先生与黄女士离婚;苏先生在LP公司的股权归苏先生所有;苏先生应给付黄女士折价款4000万元。

本案最大的争议在于,婚前股权婚后增值部分是否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我们研究了黄女士提交的相关案件材料以及一审判决后,认为婚前股权婚后增值部分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黄女士有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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