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临时董事会召开条件:1、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2、1/3以上董事提议;3、监事会提议。董事会是公司的...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
总经理的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董事任期届满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可以改选董事。依照《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任期未到...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特殊情况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临时召开...
由即将换届的董事会提出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的候选人名单,提交股东大会通过;如有股东认为有必要再增加一些候选人,可以...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股份公司的总经理是董事会聘任的,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的授权下,执行...
公司董事长变更程序: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
区别如下: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一定是非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不一定是独立董事,执行董事一定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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