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董事的任期少于三年,但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时,连选可以连任,并无任职届数的限制。所以,理...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
《公司法》定代表人辞职须经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形成决议,报工商登记机构予以变更。如果法定代表人提出辞职,而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
董事由股东(大)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拥有的权利不是由股东大会授予...
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必须有股东会批准,一般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份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一般而言,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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