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
董事股东变更的流程如下: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二、《企业(公司)申...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的方法:第一直接投票法,即每一股份对于某一个董事只有一个表决权。第二 累积投票制,即每一股份在...
执行董事的地位与职权均高于总经理,执行董事是经股东会选举或委派产生,总经理是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
股东可依法采用转让公司股权等方式处置所持有的股权,股东除处置公司股权或因违法相关规定被股东会除名外,董事长作为...
一般的公司,非职工董事由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属于职工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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