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而成,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了有限公司董事会的人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人数在法律中规定是三...
监事会的主要职权是:(一) 检查公司财务;(二)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董事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一般而言,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占据董事职位的人可以是自然人,...
执行董事也称积极董事,指在董事会内部接受委任担当具体岗位职务,并就该职务负有专业责任的董事。在通常情况下,董事...
有限责任公司中,董事由股东会选举,而在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可以只设一名执行董事,董事长和副...
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必须有股东会审议,一般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份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董事会议事规则是指董事会开会期间必须遵守的一系列程序性规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一般包括:总则、董事的任职资格、...
《公司法》一百零八条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人数进行了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股东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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