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关于婚姻效力的问题不能再起诉,如果有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协议中未分割的,或者离婚后获知一方隐匿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到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协议。离婚后一方也可以就对方因过错导致请求损害赔偿提起诉讼。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但是要注意,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才可以向法院起诉。
若双方是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凡是经法庭调解的离婚不能再上诉,根据《民诉法》的规定,一审的调解协议或调解书发生效力后,当事人不得上诉。若不是法院调解,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如当事人任何一方不服基层法院一审判决的,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天可以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则不能上诉了,是终审判决,只能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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