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华律会员律师李玮。能够在立遗嘱人户籍地之外的地方做公证吗,答案是立遗嘱人只能在立遗嘱的所在地或者遗嘱行为的发生地公证处办理公证。根据《遗嘱公证细则》规定,遗嘱公证只能在特定的公证处办理,而具有法定管辖权的公证处只有两种:第一,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比如:遗嘱人的户籍地。第二,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除上述两种公证机构外,其他公证处均无权办理遗嘱公证,因此在为遗嘱办理公证时,遗嘱人一定要谨慎选择适格的公证机构。法律依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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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玮
广东齐家明鹏律师事务所
李玮律师,合伙人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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