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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逮捕通知书多少个月才开庭

2020.09.154428次播放刑事辩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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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五个月左右开庭,具体需要多久根据具体案子确定。一般收到逮捕通知书后公安机关应当在两个月以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若案情重大复杂可依法申请延长,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案件重大复杂可延长半个月,若发现需补充侦查,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以一个月为限,不得超过两次,补充侦查后审查起诉期限重新计算,案件移送法院之后由法院确定开庭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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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宋开诚

上海正荣律师事务所

宋开诚律师,主任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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