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只有言词证据不能定罪,公安刑侦人员在破案过程中需要广泛收集证据,当所收集的证人证言和痕迹物证有秩序的衔接组合出犯罪嫌疑人作案的主要环节,如物证和鉴定意见等,才能够完整地证明其犯罪过程,方可判定其有作案嫌疑并对其采取必要的刑事侦查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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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存在贩卖毒品行为的,也是可以定罪的。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
言词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一般比较明显,言词证据所反映的案件情况存在于人的大脑之中,通过人的陈述表达出来,它虽...
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刘浩凡
四川友帆律师事务所
刘浩凡律师,主任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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