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利探望孩子,另一方必须配合协助。如果直接抚养人拒绝另一方探望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另一方也可以请求居/村委会协助。如果双方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另一方就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对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采取教育惩戒、罚款、拘留等措施,排除妨碍,保障合法的探望权。
为了避免出现问题,建议在离婚的时候就将探望时间、探望方式、不能带孩子去哪些地方等事项明确下来。探望权的问题看似简单,但如果处理不好不仅引发家庭矛盾升级,更容易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自己若是不能处理妥当,建议及时寻找律师的协助,不论是出面调解谈判还是代理起诉,相信专业律师会为你考虑周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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