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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抚养费有没有探视权

2019.03.226363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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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自己放弃,也就是和孩子住的一方的权利。支付是另一方的义务。
对于探望权的主题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没有权利剥夺,否则诉讼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一般是败诉。
关于什么是探视权问题。
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约定,或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探视权内容有哪些的问题?
(一) 探视的时间: 时间可以由双方父母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二) 探视的方式: 包括短期的探视和短期的逗留。
(三) 探望权中止: 当父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由人民法院依法终止探望的权利,并作出相应的裁定。
(四) 探视权的强制执行:?不直接抚养子女父或母一方,以适当的方式,合适的时间探望子女,是行使其依法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的法定行为,自然受法律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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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李鹏

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

李鹏律师,主任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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