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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房子是一方的名字离婚怎么判

2018.08.175100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视频内容

婚后购买的房产写在乙方名下的是否是共同财产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一,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即使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后购买房屋,登记在一个人名下,但是夫妻双方有夫妻财产约定,约定为共同所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不动产,但是双方有夫妻财产约定,约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在遇到婚后买房的问题的时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来判断如果离婚房屋的归属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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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许秋莉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许秋莉律师,合伙人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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