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监督管理章第六十条规定,无论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第六十一条规定,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或者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假报工伤,是违法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假报工伤,情节轻微,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其批评教育;假报工伤,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没有合同工伤应该如何处理
免费查看申报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处理
免费查看没有劳动合同就受工伤该应该怎样处理
免费查看工伤证明应该
免费查看工伤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样处理
免费查看工伤保险合同到期应该怎么处理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