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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法院传票内容是什么

2019.03.114957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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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后,若法院予以受理,会在开庭前3日向双方发送法院传票,告知双方开庭时间,那么传票上具体有哪些内容呢?
法院的传票上一般会写明开庭的时间、地点、案件的案号、当事人的名字、案件的主审法官、书记员,一些法官还会留上办公室的电话。
离婚诉讼案件的流程一般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即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感情已经破裂的材料、对方有过错的材料等,可以自己收集也可以申请法院收集。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至少会在开庭3日前告知的。
7.开庭。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若收到法院传票未按时出庭,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即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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