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原被告都可以提供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开支的消费证明,比如银行流水,微信或支付宝中的收支转账等,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人民法院。收集离婚的证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用来证明当原告、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离婚证据。
(1)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的证明。
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离婚证据
3、证明有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离婚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他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
4、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离婚证
5、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 当事人的陈述;
(二) 书证;
(三) 物证;
(四) 视听资料;
(五) 电子数据;
(六) 证人证言;
(七) 鉴定意见;
(八) 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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